局部麻醉药中毒简介:局部麻醉药包括普鲁卡因(procaine)、可卡因(cocaine)、利多卡因(lidocaine)、麻卡因(marcaine)、卡波卡因(carbocaine)、丙胺卡因(prilocaine)等,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起抑制作用,但中毒时可引起中枢神经兴奋、心脏抑制、血管扩张等,从而出现有关症状。 近年来,在孕妇分娩时,常应用上述某种局部麻醉药镇痛,此类药物被母体吸收后可以经过胎盘导致新生儿中毒;偶因用于骶管阻滞或宫颈周围麻醉时,不慎将局麻药注射到胎儿体内,可使初生婴儿发生严重中毒症状。初生婴儿的肝、肾发育尚未成熟,对这些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甚差。
一、症状:
血液中局麻药的浓度达到或超过足以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各种兴奋或抑制临床症状时,称毒性反应。根据临床表现不同可将毒性反应分为两类,即兴奋型和抑制型。轻度兴奋型的临床表现为精神紧张、多语好动,亦可伴有轻度心率增速。程度较重者可主诉气促甚至窒息感,但呼吸频率和深度并无明显改变。
分娩时局部麻醉药中毒时,患儿出现头晕,呕吐,谵妄,惊厥,昏迷,休克等,甚至死亡,丙胺卡因中毒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初生婴儿局部麻醉剂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无力或窒息,心动徐缓,肌张力减低;常见惊厥,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眼-头反射消失等,以上症状一般在生后6~12小时内出现,有些新生儿可在生后立即发生,惊厥发作大多为强直型,少数为阵挛-强直型。
此外,新生儿由于缺氧血症引起的脑病,常在婴儿出生12~24小时以后出现类似症状,故如母亲有注射局部麻醉药物史,而新生儿在出生后早期发生瞳孔扩大,对光反射消失,眼-头反射消失等,并在复苏后仍有上述征象,则高度提示为局部麻醉药中毒,有时,在病婴的头皮发现穿刺痕迹,并可于该部吸出少量药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