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晚育年龄为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各同时加上三年零九个月以上。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婚晚育有利于优生优育优教。
金哲主任医师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擅长:主持了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首都医学发展基金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等20余项课题。曾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SCI发表12篇。已培养研究生50名、硕士生22名、博士生27名、博士后1名、师承弟子11名。
辛明蔚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擅长:中医药提高辅助生育技术成功率、不孕症、复发性流产、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及卵巢早衰、月经失调、子宫肌瘤、孕前中医调理等。
张羽副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擅长:腹腔镜手术,长期专注于妇科肿瘤,女性盆腔疼痛,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子宫腺肌症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王霞灵主任医师
深圳市中医院
擅长:以中医的整体调节为出发点,从肝、脾、肾论治,尤其在诊治免疫性不孕症、反复性自然流产、月经病、子宫内膜异位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