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其病原体是一种先前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 年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 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类病毒,因该病毒形态在电镜下观察类似王冠而得名。目前为止发现,冠状病毒仅感染脊椎动物,可引起人和动物呼吸道、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英文名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

诊断标准

根据2020年3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 性者)有接触史;

(3)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 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

(1) 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 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3)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 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 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阳性;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三)临床分型

(1)轻型。

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2)普通型。

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3)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 出现气促,RR330次/分;

2.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 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02)≤300mmHg (1mmHg=O. 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02/Fi02 进行校正:PaO2/FiO2 x [大气压(mmHg)/760] 。

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N≥50次/分;1?5岁,RRN≥40次/分;>5岁,RRN≥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2.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2%;

3. 辅助呼吸(呻吟、鼻翼扇动、三凹征),发绀,间歇性呼吸暂停;

4. 出现嗜睡、惊厥;

5. 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4)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2.出现休克;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四)重型、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

(一)成人。

1. 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下降;

2. 外周血炎症因子如“IL-6、C反应蛋白进行性上升;

3. 乳酸进行性升高;

4. 肺内病变在短期内迅速进展。

(二)儿童。

1. 呼吸频率增快;

2. 精神反应差、嗜睡;

3. 乳酸进行性升高;

4. 影像学显示双侧或多肺叶浸润、胸腔积液或短期内病变快速进展;

5. 3月龄以下的婴儿或有基础疾病(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呼吸道畸形、异常血红蛋白、重度营养不良等), 有免疫缺陷或低下(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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