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就诊指南

妊娠高血压简介:妊高症,即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也是以往所说的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痫等,是孕妇特有的病症,多数发生在妊娠20周与产后两周,约占所有孕妇的5%。其中一部分还伴有蛋白尿或水肿出现,病情严重者会产生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若没有适当治疗,可能会引起全身性痉挛甚至昏迷。根据症状的不同程度,可分为轻、中、重度。

  • 典型症状

    血压高、蛋白尿、踝部凹陷性水肿

  • 建议就诊科室

    产科、妇科

  • 最佳就诊时间

    无特殊,尽快就诊

  • 就诊时长

    初诊预留2天,复诊每次预留1天

  • 复诊频率/诊疗周期
    门诊治疗:每周复诊至 血压稳定后,不适随诊。 严重者需入院治疗水肿消失后转门诊治疗。
  • 就诊前准备
    无特殊要求,注意休息。
  • 常见问诊内容

    1、描述就诊原因(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什么不舒服?)

    2、不适的感觉是否由明显的因素引起?

    3、有水肿、蛋白尿等伴随症状?

    4、是否有头晕、头痛、胸闷及恶心呕吐等?

    5、是否到过医院就诊,做过那些检查,检查结果是什么?

    6、治疗情况如何?

    7、有无药物过敏史?

    8、家中是否有妊高征患者?

  • 重点检查项目

    1.血液检查。

    用于诊断确诊方法之一。

    2.肝肾功能

    尿素氮(BUN)>5.36mmol/L为肾功能轻度受损害。肌酐<88.4μmol/L。

    3.尿液检查

    尿比重、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眼底检查

    妊高征时动静脉比例增大,可变为1∶2、1∶3或1∶4,严重者可出现视网膜水肿,絮状渗出,散在出血点或火焰状出血。

    5.损伤性血流动力学监测

    必要时监测中心静脉压。

    6.其他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脑CT或MRI、胎心监护、胎盘功能和胎儿成熟度检查。

  • 诊断标准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和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同时注意有无并发症和凝血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 血压≥18.7/12kPa(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可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18.7/12kPa(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小时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3.子痫 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女性在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孕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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