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支气管哮喘检查

老年人支气管哮喘简介: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一种以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反应为主的气道慢性炎症。对易感者此类炎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广泛的可逆性气道阻塞症状。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可经治疗或自行恢复,其气道具有对刺激物的高反应性。以上对哮喘的定义是基于近年对年轻人哮喘病理生理学研究的结论,至于老年人哮喘的发生机制,尤其是气道炎症是否和年轻人哮喘一样则尚缺乏资料证明。

老年人支气管哮喘检查

 1.血常规检查

发作时可有嗜酸粒细胞增多。如并发感染时可有白细胞总数增高,分类中性粒细胞比例增高。

  2.痰液检查

涂片在显微镜下可见较多嗜酸粒细胞,尖棱结晶(Charcort-Leyden结晶体),黏液栓(Curschmann螺旋体)和透明的哮喘珠(Laennec珠)。如合并呼吸道细菌感染,痰涂片革兰染色,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有助于病原菌诊断及指导治疗。

  3.血气分析

哮喘发作时如有缺氧,可有PaO2降低,由于过度换气可使PaCO2下降,pH值上升,表现呼吸性碱中毒。如重度哮喘,气道阻塞严重,可使CO2储留,PaCO2上升,表现为呼吸性酸中毒。如缺氧明显,可合并代谢性酸中毒

  4.呼吸功能检查

在诸多肺功能检测指标中,呼气峰值流速(PEFR)和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是哮喘病人中最常用的两项通气功能指标。

  美国国家心、肺、血液中心的全国哮喘教育计划推荐将呼气峰值流速(PEFR)作为评价气流受阻和进行治疗的客观指标。在病人能进行的所有检查中,PEFR与常用肺功能检查中测定的FEV1,具有良好的相关性。

  即便是很有经验的医生,根据临床情况估计PEFR也是不可靠的,患者根据自己对气流阻塞的感受来估计PEFR同样也不可靠。因此,必须反复测量PEFR值,以评价治疗的效果和恢复的情况。PEFR对于门诊的患者也非常重要。每名患者都应该在哮喘得到良好控制的时候确立个人的最佳PEFR,与上述PEFR值偏离明显,表明病情恶化,此时病人就应立即请教医生,以便对用药作适当的调整。PEFR测定值占预计值的百分率可作为判断哮喘病情严重程度的指标。轻度哮喘:实测PEFR值预计值的80%;中度哮喘:实测PEFR占预计PEFR值的60%~80%;中度哮喘:实测PEFR值预计PEFR值的60%。PEFR的临床价值可作为测定气道反应性的肺功能指标;判断哮喘严重程度的指标;评价支气管舒张剂的疗效;在家中或工作单位中发现无临床症状的肺功能恶化,预测可能发生的“哮喘性猝死”的患者;发现和确定哮喘诱因。

  FEV1是评价气道阻塞程度的肺功能指标。第一秒用力呼量占用力肺活量比值(FEV1/FCV%)是判断气道有无阻塞的早期,敏感的指标,并能鉴别是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或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在哮喘急性期,FEV1对于预测病情发展的价值并不比PEFR好。

  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和体积描记法作为肺功能检查的一部分,用于所有哮喘患者,有助于排除同时存在的肺气肿和肺间质疾病。

  气道高反应性是有症状哮喘的重要病理生理学基础,但在无症状哮喘病人和一些非哮喘病人中也存在气道高反应性。当肺活量正常时,气道高反应性的测定有助于哮喘的诊断。但因其不能准确的反映哮喘的严重程度,且测定较为复杂,不适宜指导哮喘的临床治疗,主要用于临床研究工作。

  在哮喘发作时有关呼气流速的全部指标均下降,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占用力肺活量比值(FEV1/FVC%),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FR),25%与50%肺活量时的最大呼气流量(MEF25%与MEF50%)以及呼气峰值流速(PEFR)均减少。缓解期可逐渐恢复。有效的支气管舒张剂可使上述指标好转。

  5.皮肤敏感试验

在哮喘缓解期用可疑的过敏原做皮肤划痕或皮内试验,有条件的作吸入激发试验,可作出过敏原判断。

  6.影像室检查

胸部X线检查:早期哮喘发作时可见两肺透亮度增加,如呈过度充气状态,在缓解期多无明显异常。如并发呼吸道感染,可见肺纹理增加及炎症浸润影。同时要注意肺不张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的存在。在Fjndie的研究中,90例哮喘急性发作时仅有1%出现了新的浸润影,55%正常,33%过度通气,7%呈现轻度肺间质异常。这项研究证实,胸部X线检查对于不复杂的哮喘发作的处理参考价值不大。而X线检查对于新发喘息患者的诊断有一定价值,可通过此检查排除潜在的心肺疾患,如充血性心力衰竭肺炎等。

  7.核素检查

特异性过敏原的补体试验:可用放射性的过敏原吸附试验(RAST)测定特异性IgE,过敏性哮喘患者血清IgE可较正常人高2~6倍。在缓解期检查可判断过敏原,但应防止发生过敏性反应。或用嗜碱粒细胞组胺释放试验计算组胺释放率,>15%为阳性。也可测定血液及呼吸道分泌物中IgE、IgA、IgM等免疫球蛋白。

39健康网 - 39健康網 - 合作 -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