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麻醉药中毒简介:局部麻醉药包括普鲁卡因(procaine)、可卡因(cocaine)、利多卡因(lidocaine)、麻卡因(marcaine)、卡波卡因(carbocaine)、丙胺卡因(prilocaine)等,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起抑制作用,但中毒时可引起中枢神经兴奋、心脏抑制、血管扩张等,从而出现有关症状。 近年来,在孕妇分娩时,常应用上述某种局部麻醉药镇痛,此类药物被母体吸收后可以经过胎盘导致新生儿中毒;偶因用于骶管阻滞或宫颈周围麻醉时,不慎将局麻药注射到胎儿体内,可使初生婴儿发生严重中毒症状。初生婴儿的肝、肾发育尚未成熟,对这些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甚差。
一、治疗:
局麻药口服中毒,应尽快催吐、洗胃(可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浓茶)。洗胃后经胃管灌入活性炭和硫酸钠。皮肤及粘膜接触部位都须用水冲洗。注射中毒者于注射部位近中心端用止血带缚扎,减缓吸收。或于局部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药物,也可切开吸引。同时采取输液、利尿等措施以促毒物排出。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时,用1%亚甲蓝0.1~0.2ml/kg,经5~10分钟由静脉缓慢注射。其他为对症及支持疗法和防止感染。忌用肾上腺素和吗啡。
初生婴儿局部麻醉剂中毒当有中枢抑制现象时,迅速复苏、给氧,必要时应用人工呼吸器,注射纳络酮、同时采用洗胃(胃液中药物浓度和血浆中相等或更多)、输液、利尿等措施以排除毒物,亦可用换血疗法。发生惊厥时可用巴比妥类及安定等,心搏徐缓可用硫酸甲苯丁胺(恢压敏),每次0.25~0.5mg/kg,肌注或静脉注射。必要时1/2~2小时重复1次,亦可用适量作静脉滴注。其他为对症治疗。
二、紧急处理
1.立即停止用药。
2.早期吸氧、补液,维持呼吸循环稳定。
3.抽搐、惊厥者可用安定5-10mg肌肉或静脉注射或2.5%硫喷妥钠3~5ml缓慢静脉注射,效果不佳者,可注琥珀胆碱,气管内插管控制呼吸。
4.有呼吸抑制或停止、严重低血压、心律失常或心脏骤停者,应给予包括控制呼吸、升压药、输血输液、心肺脑复苏处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