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癌并发症

职业性皮肤癌简介:职业性皮肤癌(occupational skin cancer)指从事职业工作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发生的皮肤肿瘤。多环芳香烃碳氢化合物是引起职业性皮肤肿瘤的主要化学物质,包括沥青,焦油,煤烟,炭黑,石蜡及矿物油等,长期接触这类物质及其代谢产物可诱发皮肤癌,苯并芘(3,4-benzpyrene)是一切含碳物代谢过程中的产物,在体内通过环氧化酶,微粒体羟化酶等一系列作用,转变为环氧化物即烃化剂,与核酸结合,干扰遗传信息,导致转录时生成异常的碱基对或妨碍完全解离而发生癌变。

并发疾病:

职业性皮肤癌并发症

  本病属于恶性肿瘤,发展较快,破坏性大,可伸入结缔组织、软骨、骨膜及骨骼,常可发生区域性淋巴结转移,晚期可发生内脏转移。尤其是粘膜的鳞状细胞癌往往容易转移。不同的转移部位,导致不同的并发症,如局部转移侵润,可以导致局部的器官组织受压,肝肾转移可以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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