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留流产诊断

一、诊断:

1、有停经史,妊娠早期可能有妊娠反应史,甚至有先兆流产史,但随胚胎的死亡,妊娠初期的怀孕征象逐渐消退,如恶心消失、乳房缩小等。

2、阴道出血,呈暗红色。

3、增大的子宫停止增长,子宫颈口闭合,子宫小于停经月份,且不如妊娠时柔软。

4、实验室检查尿妊娠试验阴性。

5、超声波检查显示:①子宫增大,宫内有散在光点或光团;②无妊娠囊、胎盘及胎头声象;③用快速扫描仪探查无胎心、胎动反射。

二、鉴别诊断

主要与异位妊娠葡萄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进行鉴别

1) 流产时子宫出血量一般较异位妊娠为多;与其他异常妊娠亦不同。异位妊娠多为点滴阴道流血;

2)葡萄胎的流血常为暗红色,也可反复流血,甚至发生大量阴道流血,如仔细检查,有时在血中可查到水泡样组织。

3)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则多发生在生育期年龄的两端,其发生在40岁以上者常有停经史,虽阴道大量流血,但多无腹痛,很少杂有其他排出物。

4)对这种情况,一般结合孕产史及有无避孕措施,不难区别。如还不能确诊,可行诊断性刮宫,经病理检查,多可确诊;也有利于治疗。

根据上述不同病因进行不同的处理。

三、预防:

1、早孕期(大约怀孕12周内)除注意饮食卫生和避免过分劳累外,一定要尽量不要过分紧张,注意保持情绪稳定以利安胎

2、急性传染病须待痊愈后一段时间后才可以怀孕。而且慢性病病人应治疗到病情稳定并经专科医生认可后才能怀孕。

3、稽留流产如果是由于生殖器官疾患所致者,应矫治生殖器官疾病后再怀孕。

4、知道怀孕后应注意避免接触镉、铅、有机汞等重金属、含毒有机物或放射线等,还应尽量避免与预防细菌感染,预防稽留流产的发生。

四、处理措施:

稽留流产的处理意见不一,甚至有完全相反的意见。有人认为不必干扰,待其自然排出。但有人则认为确诊后即应行手术清除。目前常用的处理原则是:妊娠3个月内如已确诊为死胎, 可立即清除宫腔。如孕期超过3个月,先用大量雌激素,然后再用催产素引产,如不成功,可考虑手术。在稽留流产,胚胎死亡时间愈久,由于组织机化,刮宫愈困 难;且近年来临床上及文献报道孕16周以上之稽留性流产,可能引起凝血功能障碍,造成严重流血,故以确诊后积极处理为宜。

术前给予雌激素或已烯雌酚5mg,每日4次,共3~5天,使子宫对催产素敏感。术前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如有条件,应查纤维蛋白原,并作好输血准备。

3个月以内者,可行吸宫或术前12小时行宫腔插管,再行钳刮术

月份较大者,先行B超检查了解胎儿死亡时大小,有否羊水。如有羊水,可行羊膜腔穿刺,利凡诺80~100mg羊膜腔内注射引产。必要时亦可应用催产素引产,前者更为方便、安全。

稽留流产可能疾病

流产

先兆流产
妊娠时伴有腹痛的阴道流血
自发性流产

自然流产

下腹痛
阴道出血
停经

死胎

胎儿宫内窒息
体重减轻
胎心音消失(无胎心音)

阴道炎

排尿时外阴灼热、瘙痒或疼痛
白带增多
尿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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