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心肌病简介:广义而论,凡由于药物直接或间接的心肌毒性所导致的心脏病变,无论是因药物对心肌电生理的影响而引起的心肌除极和复极的异常或各种心律失常,或心肌的收缩性因药物的毒性作用而受到抑制,进而诱发或加重的心力衰竭,或因对某种药物过敏而导致心肌炎、心包炎,均可称之为药物性心脏病(drug-induced heart diseases)。
1.严格掌握用药适应证是防止本病的关键,若病情需要服用某些可能影响心脏的药物者,应定期作有关检查,包括心电图、X线、超声心动图和血清酶学检查等,一旦发现有心脏损害迹象,应减量、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替代。
2.确诊为药物性心肌病者应停用有关药物,可用泛癸利酮(辅酶Q10)10mg肌内注射,1~2次/d;或口服20mg,3次/d。针对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可采用相应的治疗措施。此外,也可适当应用改善心肌营养和代谢的药物,如肌苷、三磷腺苷(ATP)、维生素B1、维生素B6和二磷酸果糖等。
本病若能及时确诊,停用致敏药物和采用对症治疗,一般预后良好,大部分病人可完全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