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导致的肺部疾病简介:药物在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它又可因其毒副作用导致机体各脏器的损害。虽然早在1880年William Osler就观察到过量的吗啡可导致急性肺水肿,但直到1972年Rosenow才对20种与肺损伤肯定有关的药物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此后有关药物与肺部疾病的报道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到目前为止已有100余种药物据报道可引起肺部病变。 药物对肺的不良反应系全身药物不良反应的一部分,其临床表现不一。有的呈急性发病,病情严重,有的则呈亚急性或慢性起病。有些药物所致病理生理变化为暂时的,可逆的,停药后即可消失,有的则可以造成肺组织的永久性损害,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这类由药物引起的肺病称为药源性肺病(drug-induced lung diseases,DILD)。
(一)治疗
可靠的也是最重要的治疗手段是停药,早期的药源性肺病大多数可以在停药后症状减轻,经一定时间后可以痊愈。有些药物性肺病患者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有效,有些症状,如哮喘、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咯血、肺动脉高压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避免症状进一步加重。闭塞性细支气管炎伴机化性肺炎(BOOP)皮质激素治疗反应良好。红斑狼疮样改变停药后上述症状可以逐渐消退,激素治疗有效。甲氨蝶呤导致的肺损伤治疗主要是使用皮质激素。
(二)预后
药物性肺水肿的预后一般较好,停药及对症治疗后症状可逐渐缓解。肺浸
润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停药后症状可以缓解,激素治疗可以促进吸收。常见的致
肺间质纤维化药物白消安(马利兰)引起的肺毒性反应,预后较差。总的病死率在50%~80%。皮质激素治疗的疗效差异很大,有的病人有效,有的病人无效。
环磷酰胺引起的肺毒性预后较差,死亡率约在50%左右。由甲氨蝶呤所致肺损伤的死亡率约10%。阿糖胞苷导致的肺水肿往往可在治疗后7~21天逐渐好转。阿糖胞苷导致的肺损害的死亡率约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