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20作者: 天津妇科专科医院
妊娠28周以后,因母亲并发症,或因胎儿在宫内情况不良,需终止妊娠,并排除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时,才可行妊娠晚期的引产。引产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母婴的并发症和围产期死亡率。常见的引产指征包括以下几点:
1、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最常见的妊娠晚期并发症。当病情严重时,只有终止妊娠才能彻底缓解病情。
2、过期妊娠
平时月经周期规律,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者为过期妊娠。过期妊娠常因胎盘功能减退,并发羊水过少,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又因儿头过硬,可塑性差,发生难产机会增多,增加了围产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
3、胎膜早破
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引产的主要指征。破膜>24小时,感染机会明显增加;因此,破膜>12小时,应该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5、妊娠肝病
妊娠期间肝功能的异常或出现黄疸,为妊娠肝病。可以由内、外科疾病引起;也可由孕期合并症引起。在孕晚期常见有:病毒性肝炎、妊娠合并高血压肝损害、急性脂肪肝、肝内胆汁淤积症。
6、妊娠合并肾脏疾病
既往有肾脏疾病,孕期动态监测肾脏功能,一旦出现肾功能减退,或伴发妊娠合并高血压,胎儿已成熟,或已促肺成熟,宫颈成熟,即可引产。
7、胎儿发育迟缓
胎儿发育迟缓在孕36周前,应积极治疗促胎儿发育;在36周后,应加强胎盘功能监测。一旦出现胎盘功能减退,或伴有羊水过少,或合并妊娠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宫颈已成熟,即应引产。
8、母儿血型不合
Rh血型不合,越近预产期,其抗体产生越多,对胎儿影响越大,胎死宫内机会越多。
温馨提示:引产后的妇女身体比较虚弱,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正常。术后应遵医嘱做相关的抗炎治疗并做好术后的护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以后的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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