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预防

围生期心肌病简介:19世纪末,人们发现既往身体健康的妊娠妇女陆续出现不明原因的心力衰竭。她们大多是以急性心力衰竭起病或出现扩张型心肌病样改变,发病时间局限在妊娠最后3个月或产后5个月内,既往无心血管系统疾病史,这种特殊的心脏疾病被称为围生期心肌病(peripartum cardiomyopathy,PPCM)。1849年Ritchie首先报道了与妊娠有关的心力衰竭;1870年Virchow特别描述了与妊娠晚期及产褥期有关的原发性心肌病,此后很少报道。直到1930年由Hull及Gouley再次描述了以产褥期因素作为重要病因的心力衰竭疾病,此后在世界各地才陆续有较多病例报告。本病过去命名较为混乱,有命名为妊娠心脏病、分娩前后心脏病、产后心脏病、产后心肌炎、产后非炎症性心脏病等,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命名为围生期心肌病为妥。此病临床上虽不常见,但可直接影响母婴生命安全,因而成为目前产科危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围生期心肌病预防

一、预防 :

  1.休息

  根据心功能情况卧床休息,有报道长期卧床休息后50%患者心脏大小可恢复正常,如有心力衰竭可卧床休息半年左右,以利于分娩后心脏恢复到正常大小,围生期心肌病易发生血栓栓塞并发症,有报道本病53%的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的临床表现,妊娠后期由于凝血因子Ⅱ,Ⅶ,Ⅷ,Ⅹ及血浆纤维蛋白原增加,血小板黏附性增加,且此种变化可持续到产后4~6周,加之左心功能不全导致的淤血及过去强调的长期卧床休息易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可致肺栓塞而死亡,因此目前不推荐长期卧床休息,并酌情注意适当的被动性或主动性肢体活动,预防血栓栓塞的发生,必要时应考虑应用抗凝剂。

  2.纠正病因及诱因

  如营养缺乏应予纠正,因为本病再次妊娠时有复发倾向,所以应防止再次妊娠,特别是在产后仍留有心脏扩大者,应劝其避孕或绝育,因口服避孕药有增加血栓栓塞危险,故应禁用,避孕失败时宜在妊娠早期作人工流产,对已进行食盐控制后仍有心力衰竭的孕妇,利尿药间断应用可较少发生电解质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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