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肢体的原发恶性肿瘤,应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变限于骨内,无远... [展开]
简介:1.肢体的原发恶性肿瘤,应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变限于骨内,无远距离转移者可考虑肿瘤段切除,远段肢体再植。 2.肢体严重感染(例如不能控制的气性坏疽),或药物和一般手术无法控制的化脓性感染并发严重败血症,威胁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应及时截肢。 3.肢体严重而广泛的损伤,无法修复或再植者,须当机立断施行截肢术。 4.由于动脉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体供血不足,已有明显坏死者,应截肢。 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6.肢体严重畸形影响功能,而矫形手术无法改进功能,在截肢后穿截假肢反能改进功能者,可考虑截肢。 [收起]
1.肢体的原发恶性肿瘤,应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变限于骨内,无远距离转移者可考虑肿瘤段切除,远段肢体再植。
2.肢体严重感染(例如不能控制的气性坏疽),或药物和一般手术无法控制的化脓性感染并发严重败血症,威胁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应及时截肢。
3.肢体严重而广泛的损伤,无法修复或再植者,须当机立断施行截肢术。
4.由于动脉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体供血不足,已有明显坏死者,应截肢。
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6.肢体严重畸形影响功能,而矫形手术无法改进功能,在截肢后穿截假肢反能改进功能者,可考虑截肢。
1.体位 仰卧位,小腿下稍垫高。
2.切口 皮瓣设计要求髁以上截肢,切口瘢痕应落在残端后侧,皮瓣应前长后短,前皮瓣长1cm。沿切口全层切开皮肤,上翻皮瓣至截肢平面。
3.切断小腿前外侧组织 在截断平面结扎、切断大隐静脉。在径前肌及伸趾长肌间分出胫前血管及腓深神经;再于腓骨短肌及伸趾长肌间找出腓浅神经,按常规切断处理,环行切断肌肉。
4.截骨 小腿理想的截断平面是胫骨平台下13cm。判定可用下列两法:切开前侧皮瓣时,在其最低点一直切至胫骨前的骨膜,划出痕迹,由此向上测量;或自胫骨平台前内缘向下测量。于设计平面锯断胫骨,腓骨在高于胫骨断面3cm处截断。病肢即可断窝。
5.处理胫后血管、神经 于胫后肌后侧分出胫后血管、神经和腓骨血管,分别按常规处理。松开止血带,彻底止血。
6.处理骨端 小腿截肢术中对骨端的处理有其特殊性。胫骨呈三角形,为防止皮下骨棱突出,压迫皮肤,在胫骨前缘应斜形凿去部分骨质。较短的小腿残肢,需将腓骨上段全部切除,并切除多余的肌肉,以适应假肢的装配。骨断端锐利缘用锉锉平。
7.缝合 冲洗伤口,检查无出血,皮瓣合适后,置胶皮片引流,逐层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