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诱发电 指标解读

正常

VEP除对视功能障碍可以进行定量评定外,对于各种视功能障碍的病变也有一定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价值。虽然VEP是一种客观评定视功能的方法,但在法医学鉴定中应用还注意以下问题:(1)VEP属于皮层电位,精神状态对VEP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测试中应保持被试者处于清醒、安静的状态。(2)对于P-VEP的测试结果判定,要特别注意被试者的注视程度,注视不良可以造成P-VEP的潜伏时间延长,波幅降低甚至消失,对此不要误认为视功能的障碍;(3)个别视野严重损伤的患者,虽然有时视力较好(0.1~0.3),但也可以造成VEP的无波,因此在分析VEP结果的同时要注意中心视功能和周边视功能情况。(4)视力低的患者其VEP、ERG不一定就会出现异常,这可以作为伪盲的一种鉴别手段,伪盲的VEP、ERG均正常。

异常

1、视神经炎   视神经炎时表现为VEP潜伏期延长和波幅降低,通常波幅变异性较大,潜伏期变异性较小,视神经纤维受累侧眼VEP的P100延迟,平均峰潜伏期几乎延长30%,波幅减低50%,而未受累侧眼的VEP均正常。   2、其它视神经异常疾病   多种病因所致的视神经病理性受累,均可影响VEP。   在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中,可有VEP的异常,许多有严重视力受损的病人记录不到VEP,或表现为反应小、波形离散及延迟;在缺血性视神经病患者,可出现VEP的延迟,但波幅的降低通常更具特征性;中毒性弱视中VEP波幅明显减低,但潜伏期通常正常;青光眼患者的VEP常为潜伏期异常。   3、多发性硬化   VEP对确诊多发性硬化具有很高的诊断价值,这已得到大量研究的反复证实,阳性率通常可达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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