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14岁以下的儿童3亿6千万,儿童口腔疾病治疗护理的范围应包括婴幼儿至青春期,从年龄上划分0~18岁儿童牙科所涉及的人群至少占我国人口的1/4。牙、颌、面是体现人体形象的重要器官,它的缺陷和病损不仅会影响人体健康,还会造成心理阴影,影响生活质量。所以,保证儿童牙、颌、面的健康发育也是提高人体健康的关键。
儿童口腔医学的定义
儿童口腔医学是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和青少年为对象,研究其口腔范围内的牙、牙列、颌骨及软组织的形态和功能,并诊断、治疗和预防口腔疾病及畸形,使之形成有健全的咀嚼器官。
婴儿自出生到青少年时期,机体随生长发育的各个阶段而发生变化,由小变大,又单纯变复杂,在牙、牙列、咬合、颌骨等部分变化明显;同时,在解剖、生理、病理、免疫以及精神和心理等方面,也与成人有很大区别。同样是年龄相差5年,成年人牙及牙颌的变化较少,治疗原则和方法基本一致。例如3岁与8岁儿童,前者是乳牙列期;后者却是混合牙列期,口腔内既有年轻恒牙,又有处于脱落期的乳牙,其治疗和护理计划就有了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儿童看作“小大人”,把儿童牙科看成“成人科的缩影”。它服务对象的年龄目前我国多数儿童医院诊疗年龄在18岁以下。
儿童口腔科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医疗临床实践时运用了不少口腔内科、口腔修复科、口腔外科、口腔正畸和口腔预防等技术和方法,并结合儿解剖、生理、心理等特点,发展和创新了适合儿童的诊治方案和护理方法,体现了儿童口腔医学在口腔医学中的独特地位。
儿童牙医学发展史
儿童牙医学是在20世纪中逐渐发展形成的,目前仍在不断发展、充实和丰富。早在我国的汉代张仲景就曾记述过有关小儿龋齿的治疗。隋代的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中描述了儿童燕口疮。宋代以后,又有了唇裂等先天性畸形及手术治疗的记载。儿童口腔疾病在古老的中国就被人们所认识。
在国外,1883年的比利时就开设了学校牙科诊所,从事儿童牙科的临床工作。1910年丹麦建立了儿童口腔医疗规划,把口腔的治疗与防治工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1918年美国西北大学将儿童牙科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列入牙医学的教学内容。1951年北欧成立了儿童牙科学会。在亚洲儿童牙科起步迟于欧美,1927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