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疗

小儿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简介: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又称急性栗粒性肺结核,是原发感染恶化的结果。主要发生于3 岁以下婴幼儿。  本病多在原发感染后3~6个月发生,春季发病高。由于婴幼儿免疫功能低下,感染结核后容易形成结核菌血症。当原发病灶或淋巴结干酪样坏死发生溃破时,则大量细菌由此侵入血液,引起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  1978年我国新修订的肺结核分类法将其列为第Ⅱ型,是肺结核病中最严重的病型。是全身血行播散性结核病在肺部的表现,90%发生在原发感染后1年内。

小儿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西医治疗

一般治疗

  小儿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西医治疗

一、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

  活动性肺结核是化疗的适应证。对硬结已久的病灶则不需化疗。至于部分硬结、痰菌阴性者,可观察一阶段,若X线病人无活动表现、痰菌仍阴性、又无明显结核病毒性症状,亦不必化疗。

  1、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活动性病灶处于渗出阶段,或有干酪样坏死,甚至形成空洞,病灶内结核菌A群菌为主,生长代谢旺盛,抗结核药物常可发挥最大的杀菌或抑菌作用。病灶局部血运丰富、药物浓度亦当,有助于促使炎症成分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痰菌转阴。故对活动性病灶早期合理化疗,效果满意。

  2、药物与结核菌血液中(包括巨噬细胞内)药物浓度在常规剂量下,达到试管内最低抑菌浓度(MIC)的10倍以上时才能起杀菌作用,否则仅有抑菌作用。常规用量的异烟肼及利福平在细胞内外运能达到该水平,称全杀菌剂

  3、“标准”化疗与短程化疗过程常规采用12-18个月疗法,称“标准”化疗,但因疗效过长,许多患者不能完成,疗效受到限制。自利福平问世后,与其他药物联用,发现6-9个月疗法(短程化疗)与标准化疗效 异烟肼果相同,故广泛采用短程化疗,但该方案中要求必须包括两种杀菌药物,异烟肼及利福平,具有高强杀菌(对A菌群)及灭菌(对B、C菌群)效果。

  4、间歇用药、两阶段用药实验表明,结核菌与药物接触数小时后,常延缓数天生长。使用每周3次用药的间歇疗法时,仍联合用药,每次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剂量可适当加大;但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乙硫异烟胺等不良反应较多,每次用药剂量不宜增加。

  异烟肼(H)杀菌力强、可以口服、不良反应少、价廉等优点。其作用主要是抑制结核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合成,并阻碍细菌细胞扇的合成。口服后,吸收快,渗入组织,通过血脑屏障,杀灭细胞内外的代谢活跃或静止的结核菌。胸水、干酪样病灶及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亦相当高。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日300mg(或每日4-8mg/kg),一次口服;小儿每日5-10mg/kg(每日不超过300mg)。

  利福平(R)为利福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是广谱抗生素。其杀灭结核菌的机制在于抑制菌体的RNA合成。利福平对细胞内、外代谢旺盛及偶尔繁殖的结核菌(A、B、C菌群)均有作用,常与异烟肼联合应用。成人每日1次,空腹口服450-600mg。本药不良反应轻微,处消化道不适、流感症候群外,偶尔有关短暂性肝功能损害。长效利福霉素类衍生物如利福喷丁在人体内半衰期长,每周口服一次,疗效与每日服用利福平相仿。

  螺旋哌啶利福复霉素(利福布丁)对某些已对其他抗结核药物失效的菌株(如鸟复合分枝杆菌)的作用较利福平强。

  链霉素(S)为了广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结核菌有杀菌作用,能干扰结核菌的酶活性,阻碍蛋白合成。对细胞内的结核菌作用较小。剂量:成人每日肌肉注射1g(50岁以上或肾功能减退者可用0.5-0.75g),间歇疗法为每周2次,每次肌肉注射1g。妊娠妇女慎用。

  吡嗪酰胺(Z)能杀灭吞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的结核菌。剂量:每日1.5g,分3次口服。偶见高尿酸血症、关节痛、胃肠不适及肝损害等不良反应。   5、乙胺丁醇(E)对结核菌有抑菌作用,与其他抗结合药物联用时,可延缓细菌对其他药物产生耐药性。剂量:25mg/kg,每日1次口服,8周后改为15mg/kg,不良反应甚少为其优点,偶有胃肠不适。剂量过大时可引起球后视神经炎、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中心盲点等,一旦停药多能恢复。

  对氨基水杨酸钠(P)为抑菌药,与链霉素、异烟肼或其他抗结核药联用,可延缓对其他药物发生耐药性。其抗菌作用可能在结核菌叶酸的合成过程中与对氨苯甲酸(PABA)竞争,影响结核菌的代谢。剂量:成人每日8-12g,每2-3次口服。不良反应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本药饭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亦可每日12g加于5%-10%葡萄糖液500ml中避光静脉滴注,1个月后仍改为口服。

  复治病例,一般可用以下方案:

  (1)2S(E)HRZ/2HR,督促化疗,保证规律用药。6个月疗程结束时,若痰菌仍未转阴,巩固期可延长2个月。如延长治疗仍痰菌持续阳性,可采用下列复治方案。

  (2)初治规则治疗失败的患者,可用2S3H3Z3E3/6H3R3E3。

  (3)慢性排菌者 乙胺丁醇

  手术治疗

  外科手术已较少应用于肺结核治疗。对大于3cm的结核球与肺癌难以鉴别时,复治的单侧纤维厚壁空洞、长期内科治疗未能使痰菌阴转者,或单侧的毁损肺伴支气管扩张、已丧失功能并有反复咯血或继发感染者,可做肺叶或全肺切除。

  结核性脓胸和(或)支气管胸膜瘘经内科治疗无效且伴同侧活动性肺结核时,宜作肺叶-胸膜切除术。

  手术治疗禁忌证有:支气管粘膜活动性结核病变,而又不在切除范围之内者;全身情况差或有明显心、肺、肝、肾功能不全者。

  二、预后

  肺结核的临床治愈与痊愈有不同的含义。肺结核病变经治疗或轻微病变未经治疗运可愈合。其愈合方式因病变性质、范围、类型、治疗合理与否及机体免疫功能等差异而有不同。

  肺结核的临床治愈是指上述各种形式的愈合而使病灶稳定,并停止排菌、结核毒性症状完全消失,但病灶内人可能有结合菌存活,尤其是纤维干酪灶及支气管阻塞形成的空洞闭合,常有静止状态的结合菌潜伏生存,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结核菌有再次活跃的可能,并繁殖而造成复燃与播散,此种情况并非真正的痊愈,故仅能称为临床治愈。

  肺结核痊愈是指病灶彻底消除,包括完全吸收或手术切除,或在上述种种形式的愈合后确证病灶内已无结核菌存活,亦即病理学上的真正的治愈,才能称结核病痊愈。

  本病如能早期诊断,积极给予合理、有效、持久的联合治疗,预后良好,可望治愈。如诊断治疗过晚合并肺外结核,则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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