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治疗

死胎简介:孕妇在怀孕20周以后,胎死宫内称死胎,大约每两百个怀孕案例之中有一例。(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称为死产,亦属死胎之一种。)由于大约半数的死胎案例妊娠时期根本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存在问题,所以多数父母是在完全没意识到的情况下丧失胎儿。当胎动突然停止时孕妇则可能会怀疑出了状况。半数以上死胎为胎儿缺氧所致,缺氧原因有胎盘因素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脐带脱垂、脐带打结、脐带绕颈影响供血;胎儿因素如多胎、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畸胎;母体因素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过期妊娠;子宫局部因素如子宫张力过大或收缩力过强,子宫破裂等。胎儿死亡后,孕妇自觉胎动停止,乳房胀感消失,检查子宫不再继续增大,体重下降,胎心消失,则可考虑死胎可能。B型超声检查提示胎动、胎心消失,有时胎头已变形则可确诊。死胎多数能自行排出,若死后3周未排出,退变的胎盘和羊水释放凝血活酶进入母体血循环,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死胎西医治疗

一般治疗

  一、治疗

  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医师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并不需要开刀。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胎死腹中的引产过程和自然产生差不多,但是因为胎儿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会比足月生产小,恢复也会较快。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避孕3-6个月,就可以考虑再度怀孕。但是如果有异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压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调养以后,再考虑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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