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治疗

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简介:Graves病(简称GD)又称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或Basedow病,是一种伴甲状腺激素(TH)分泌增多的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病,临床表现并不限于甲状腺,而是一种多系统的综合征,包括:高代谢症群,弥漫性甲状腺肿,眼征,皮损和甲状腺肢端病。由于多数患者同时有高代谢症和甲状腺肿大,故称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又称Graves病。甲状腺以外的表现为浸润性内分泌突眼可以单独存在而不伴有高代谢症。

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西医治疗

一般治疗

一、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西医治疗

  本病病因不明,故尚无病因治疗目前主要控制高代谢症群,促进免疫监护的正常化。

  一般治疗

  减除精神紧张等对本病不利的因素。治疗初期,予以适当休息和各种支持疗法,补充足够热卡和营养物质如糖、蛋白质和各种维生素等,以纠正本病引起的消耗。

  功能亢进治疗

  控制甲亢症群的基本方法为:①抗甲状腺药物;②放射性同位素碘;③手术。三者中以抗甲状腺药物疗法最方便和安全,应用最广。中医中药对轻症患者也有一定效果:碘剂仅用于危象和手术治疗前准备:β-受体阻滞剂主要用作辅助治疗或手术前准备,也有单独用于治疗要本病。现将主要甲亢治疗方法分述于后。

  (一)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本组药物有多种,以硫脲类为主,其中最常用者有丙基硫氧嘧啶(propylthiouracil,PTU)、甲巯咪唑(methimazol,他巴唑tapazol)和甲亢平(carbimazole)。其他如硫氰酸盐或过氯酸钾,因效果不及硫脲类,且可引起肾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故不用于治疗。锂(lithiun)化合物虽可阻滞TSH和TRAbs对甲状腺的作用,但可导致肾性尿崩症,精神抑制等严重反应而不常使用。本章主要叙述硫脲类药物的应用,其药理作用在于阻抑甲状腺内过氧化酶系,抑制碘离子转化为新生态碘或活性碘,从而妨碍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丙基硫氧嘧啶尚有阻滞T4转变为T3以及改善免疫监护功能,但对已合成的激素并无作用,故用药后需经数日方始见效。

    1.抗甲状腺药物的适应证

适用于①症状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20岁以下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妊娠妇女;④甲状腺次全切除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碘治疗者;⑤手术治疗前准备;⑥辅助放射性131碘治疗。

  抗甲状腺药物不宜于周围血白细胞持续低于3.000/mm3,或对该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2.剂量及疗程

本病的疗程有明显的个体差异,近年来有人报道采用单剂短程治疗(平均仅3~5个月)而取得和长程治疗相似的效果。但长程疗法(2年或以上)的效果优于短程。长程疗法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可恢复抑制性T淋巴细胞功能,减少TSAb产生,而短程疗法复发率较高。用药期间大致可分三个阶段。

  ⑴初治阶段:

丙基硫氧嘧啶或甲巯咪唑每月用量相应为300~400mg或30~40mg,病情较重者用量更大,3次分服,每8小时服药一次,用药2~3周后,临床表现如无改善应增大剂量,但一般不超过每日60mg。初治阶段约需1~3个月,平均每日可降低BMR约1%。服药3个月如症状仍明显,应检查有无干扰因素,如不规则服药,服用碘刘、精神或感染等应激。

  ⑵减药阶段:

当症状显著减轻,体重增加,心率下降至每分钟80~90次,T3或T4接近正常时,可根据病情每2~3周递减药量一次,每次减少5mg,在减药过程中,应定期随访临床表现,基础心率、体重、白细胞以及T4和必要时测TSH。递减剂量不宜过快,尽量保持甲状腺功能正常和稳定性,逐步过渡至维持阶段,一般约需2~3个月。

  ⑶维持阶段:

每日用量为5~10mg,在停药前可再减至2.5~5.0mg,为期约1~1.5年,在不稳定而不愿采用其他方案者,维持阶段可延至2~3年或更长。

  在整个疗程中,务求避免间断服药。在任何阶段中,如有感染或精神因素等应激,宜随时酌增药量,待稳定后再进行递减。经过上述治疗,本病患者约有50%可获痊愈。

  3.药物反应

各种抗甲状腺药物的毒性反应种类和发生率基本相似。主要反应有:

  ⑴白细胞减少:

严重时出现粒细胞缺乏症,以甲基硫氧嘧啶最多,丙基硫氧嘧啶最小,常见于开始服药2~3个月内,但也可见于全程中的任何时间。故在初治疗阶段中应每1~2周随访白细胞总数和分类,减药和维持阶段中可每2~4周测一次。白细胞低于4000/mm3时应注意观察,回升后可密切观察下改用另一种抗甲状腺药物。也可暂不停药但短期加强的松10mg,一日3次。突发的粒细胞缺乏症主要是对药物的过敏反应,常有咽痛、发热、乏力、关节酸痛等表现,应予以紧急处理,故在服药期间,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随访白细胞总数和分类。此外,部分患者于服药前已有白细胞减少(低于4,000/mm3),可在严密观察下试用抗甲状腺药物,有时白细胞反见上升。

  ⑵药疹

多为轻型,极少出现严重的剥脱性皮炎。一般药疹可给予抗组织胺药物,或改用其他抗甲状腺药物。出现剥脱性皮炎趋势时,应立即停药并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

  ⑶其他:

部分患者于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后,可出现血清谷丙转氨酶增高,一般可加用保肝药物,并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或改用另一种抗甲状腺药物,如出现黄疸,应倍回注意。此外尚可出现头痛、眩晕、关节痛和胃肠道症状。

  (二)辅助药物治疗

抗甲状腺药并不能迅速控制患者的多种症状,尤其是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表现。故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头1~2个月内可联合使用β-阻滞剂普萘洛尔(心得安)10~20mg,一日3次,可以改善心悸、心动过速、精神紧张、震颤、多汗等。普萘洛尔尚可抑制于甲亢危象和紧急甲状腺手术或放射性131碘治疗前的快速准备,且对急慢性甲亢肌病也有一定效果,但对有支气管哮喘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和分娩时禁用,对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也应慎用。

  在减药期开始时可加服小剂量甲状腺干制剂片,每日0.03~0.06g或甲状腺素50~100μg,以稳定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关系,避免甲状腺肿和突眼加重,也有报道认为甲状腺激素治疗,与抗甲状腺药物联用或停抗甲状腺药物后继续单独用,可降低甲状腺自身抗体和减少甲亢复发率。

  碘化物对甲状腺激素合成有抑制作用(WolffChaikoff效应),参见生理节。但正常人和甲亢患者于用碘后不久即因甲状腺对碘化物的主动转移减弱而对磺的抑制作用出现脱逸现象,数周后临床上也就失效。由于碘化物尚能抑制甲状腺释放甲状腺激素,使甲状腺内激素的贮存量增多,如再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时,就会明显延长疗程,增加药量,降低缓解率至50%。因而抗甲状腺药物的应用须先于碘化物。长期使用碘剂尚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因此目前仅用于抢救甲亢危象或甲亢手术治疗前的准备,用于放射性131碘治疗后以减少副作用。

  剂量确定后于空腹一次口服,这是目前国内大多数单位所采用的。也有人主张小量分次给药,认为可减轻治疗反应,观察个体敏感性,以便调整剂量。但此法疗程长,使病人的甲亢状态较长期不易控制,只有在病情严重或一次总剂量过大(超过740MBq〔20mCi〕时)考虑用此法。先给总剂量2/3,观察1.5~2个月,再决定是滞给予第二次治疗(余下1/3的量。)

  (三)放射性131碘治疗

    1.原理

甲状腺具有高度选择性聚131碘能力,131碘衰变时放出β和γ射线(其中99%为β线,仅1%为γ线)。β射线在组织内的射程仅约2mm,故电离辐射仅限于甲状射局部而不影响邻近组织(如甲状旁腺),131碘在甲状腺内停留的有效半衰期平均为3~4天左右,因而电离辐射可使大部分甲状腺滤泡上皮细胞遭到破坏,从而减少甲状腺激素的产生,达到治疗目的,其效果如同外科手术切除。

  2.适应证和禁忌证

关于131碘治疗本症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各家意见不一。我们倾向于放射性131碘治疗应该合理选择,要认真考虑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特别是远期效应问题。

  ⑴适应症:

①年龄在25岁以上;②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而不可续用者,或长期治疗无效,或停药后复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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